
高壓斷路器真控值測試儀百科應(yīng)用一、概述
真空斷路器是電力系統(tǒng)中普遍使用的高壓電器,其核心部件是真空滅弧室,由于滅弧室是以真空條件作為工作基礎(chǔ)的,所以它不象油開關(guān),SF6開關(guān)那樣容易檢測其質(zhì)量。傳統(tǒng)上,真空斷路器用戶判斷滅弧室真空度的方法是工頻耐壓法,這種方法只能粗略判斷真空度嚴重化的滅弧室。
是真空滅弧室的真空度的鑒定設(shè)備,以單片計算機為主控單元,測試過程完全實現(xiàn)自動化。該儀器的采樣設(shè)計一改以往采用電流峰值做標定的方法,而采用離子電荷來做標定。這樣,有效地抑制了測試過程中瞬態(tài)電源的干擾,使測試穩(wěn)定可靠。由于采用計算機為主控單元,該儀器能很方便地扣除由于環(huán)境因素產(chǎn)生的漏電電流。本儀器突出的特點是:實現(xiàn)了真空滅弧室的免拆卸測量,直接顯示真空度值,使真空斷路器用戶詳細掌握滅弧室的真空狀態(tài),為有計劃地更換滅弧室提供了可靠的依據(jù),為電網(wǎng)的運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克服了工頻耐壓法僅能判斷滅弧室是否報廢的缺陷。
測量精度高,操作簡單,攜帶方便,抗干擾能力強,特別適用于供電單位現(xiàn)場測試,是真空斷路器生產(chǎn)、安裝、調(diào)試、維修的必備儀器之一。
高壓斷路器真控值測試儀百科應(yīng)用二、測試原理
將滅弧室的兩觸頭拉開一定的開距,施加脈沖高壓,與殘余氣體分子發(fā)生碰撞電離,所產(chǎn)生的離子電流與殘余氣體密度即真空度近似成比例關(guān)系。對于不同的真空管,在同等真空度條件下,離子電流的大小也不相同,當測知離子電流后,通過離子電流一真空度曲線,由計算機自動完成真空度的計算,并顯示真空度值。
高壓斷路器真控值測試儀百科應(yīng)用三、技術(shù)參數(shù)
1.真空度測量范圍: 9.999×10-1~1×10-5
2.離子電流測量范圍: 9.999×10-1~1×10-7
3.測 量 誤 差: <5%
4.測 量 分 辨 率: 10-5pa
5.允許環(huán)境溫度: -20℃~50℃
6.空 氣 濕 度: ≤80%RH
7.電 源: AC,220V,50Hz±10%
8.外 型 尺 寸: 420×290×210(mm)
9.高 壓 輸 出: 脈沖≤4kV15kHz
⒑重 量: 8kg
高壓斷路器真控值測試儀百科應(yīng)用四、使用方法
(1)本儀器分兩種用途使用:
1、用于真空滅弧室生產(chǎn)線中滅弧室的質(zhì)量控制,斷路器生產(chǎn)廠家的滅弧室的入庫檢驗。
2、用于檢測安裝于開關(guān)整機上的真空滅弧室的真空度。這類檢測主要用于供電部門的例行檢修及容量試驗中對真空滅弧室承受能力的判定。
(2)連線:
使滅弧室觸頭至于分狀態(tài),將高壓線和信號輸入線分別接滅弧室的動端與靜端。注意,高壓線應(yīng)懸空
注意:使用前儀器必須良好接地!檢查連線正確后便可開機。
將儀器的電源開啟后,顯示屏顯示菜單如下圖:
(3)管型選擇:
測量時,首先選擇管型,儀器內(nèi)已存入多種管型,具體參數(shù)見附錄表格。
1、管型選擇操作方式:
按[選擇鍵],使[◢◢]指向選擇測試管型,按[確認鍵],用[+鍵]或[-鍵]調(diào)整管型參數(shù),當顯示器顯示管型與所需測量的管型代號一致時便可,按[確認鍵],返回主菜單。若說明書中沒有給出要測量的管型時,可用尺寸相近,接線方式相同的管型代替。
2、測量
按[選擇鍵]使[◢◢]至測試真空管“Pa”,按[確認鍵]儀器處于測量狀態(tài)。并自動完成所有的測量、計算、顯示等全過程。
3、打印:
若需打印測試數(shù)據(jù),則按[確認鍵]返回主菜單,按[選擇鍵]使[◢◢]至打印測試數(shù)據(jù),再按[打印鍵],即可打印出所有測量數(shù)據(jù)。
4、如果沒有可代用的參數(shù),則可按[選擇鍵]使[◢◢]指向“A”,這樣可直接給出電離電流,一般來說。電離電流(A)較真空度(Pa)小2個數(shù)量級。
高壓斷路器真控值測試儀百科應(yīng)用五、硬件構(gòu)造
ZKY-2000的硬件大致分為四部分
1、CPU主控單元
該部分用于接收用戶指令,控制顯示器進行各種顯示,產(chǎn)生高壓單元所需的脈沖信號,及對磁控電流控制單元發(fā)出各種控制指令,負責整個測量過程的精準時序控制,該單元是整個系統(tǒng)的主體。
2、高壓控制板
高壓部分將控制部分送來的具有一定占空比的信號進行功率放大,驅(qū)動高壓變壓器,從而產(chǎn)生測量所需的高壓。
3、按鍵與顯示板
按鍵部分用于用戶指令,操縱按鍵使儀器處于不同的工作狀態(tài)。
顯示部分用于顯示系統(tǒng)的各種參數(shù)。
4、打印機
用于打印輸出所測量的參數(shù),打印結(jié)果如下所示:
TESTED BUIC-Ⅲ TESTED BYUC-Ⅲ
PRESSURE:3.260E-5Pa CURRENT:2.621E-6A
(真空度值) (漏電流值)
TUBE NO: (管編號) TUBE NO: (管編號)
TUBE TYPE:(管型) TUBE TYPE:(管型)
DATE: (日期) DATE: (日期)
TEST REPORT TEST REPORT
(檢驗記錄) (檢驗記錄)
六、使用注意事項
1、該儀器屬精密儀器,電路板布線密度較大,一般要求存放于較干燥的地方。若環(huán)境較潮濕,則應(yīng)經(jīng)常通電。
2、若測試后電流值顯示為零,應(yīng)檢查滅弧室表面是否清潔。因為表面不清潔可能使漏電的變化值大于電離電流值,這樣,測量值減去漏電后小于零,而被儀器判為零。發(fā)生這種情況后,將滅弧室表面檫干凈,再做試驗,一般來說這樣得到的真空度值較精準。
3、使用時,高壓輸出線不得觸及人體,以防觸電。
4、高壓指示燈亮時,不要觸及高壓線,以防觸電。
5、拆裝打印紙在儀器先斷電的情況下進行,以免損壞打印機。換紙時,將前面板打開,用食指和拇指捏緊打印機兩端的兩夾片輕輕拖出打印機,使出紙口略高于儀器面板,但不能拖出距離太大,將新紙端口部分剪成尖頭狀,插入打印機的進紙口,打開儀器電源開關(guān),按下打印鍵,使紙從打印機的上端走出一段距離,插入面板出口縫導(dǎo)出。蓋好打印機面板,裝紙完畢。
6、本儀器無任何用戶可維修的部件,如出現(xiàn)故障,請專業(yè)人員維修,或與供應(yīng)商聯(lián)系,切勿擅自打開儀器,以免發(fā)生意外或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本儀器真空度測量范圍在9.999×10-1~1×10-5之間,離子電流測量范圍在9.999×10-1~1×10-7之間,當真空管的真空度大于10-2 Pa或離子電流大于500uA時建議該真空管報廢。
8、若真空管內(nèi)壓力等于大氣壓(即真空管破損),本儀器測量范圍內(nèi), 本儀器則拒絕檢測,返回初始狀態(tài)。
(注:擊穿后,儀器有可能出現(xiàn)顯示不正常,此時,從新開機后儀器回到正常狀態(tài),本儀器切勿超常時間工作。)
八、附件
1、信號輸入線 一根 2、5A 、保險絲 二只
3、電源線 一根 4、使用說明書 一份
5、合格證保修卡 一份 6、打印紙 二卷
附錄
1、JB 3855-1996
用以裝配真空斷路器的真空滅弧室的氣體壓力應(yīng)低于1.33×10-3 Pa ;
2、DL 403-91
在規(guī)定的使用有效期內(nèi),開關(guān)管內(nèi)的真空度不得高于6.6×10-2 Pa 。
2019年4月10日,*高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顧雛軍等人虛報注冊資本,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資金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判決撤銷原判對顧雛軍犯虛報注冊資本罪,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分,對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撤銷原判對原審被告人張宏犯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維持原判以挪用資金罪對張宏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的定罪量刑部分;對原審被告人姜寶軍、劉義忠、張細漢、嚴友松、晏果茹、劉科均宣告無罪。
2008年1月30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顧雛軍、劉義忠、姜寶軍、張細漢犯虛報注冊資本罪,顧雛軍、姜寶軍、嚴友松、張宏、晏果茹、劉科犯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顧雛軍、姜寶軍、張宏犯挪用資金罪,對顧雛軍以虛報注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六十萬元;以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其余七名被告人均被判處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六人被宣告緩刑。宣判后,顧雛軍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廣東省上等人民法院于2009年3月25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顧雛軍刑滿釋放后,提出申訴。*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再審決定,提審本案,并依法組成五人合議庭,由*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巡回法庭庭長裴顯鼎擔任審判長,**巡回法庭副庭長張勇健和主審法官羅智勇、司明燈、劉艾濤為合議庭組**員,石冰、羅燦擔任法官助理,張燕清擔任書記員。合議庭于2018年1月28日至2月5日分別約談了原審被告人及其辯護人,5月18日召開了庭前會議,6月13日至14日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檢辯雙方、有關(guān)證人及有專門知識的人等到庭參加訴訟。
*高人民法院經(jīng)再審認為,原審認定顧雛軍、劉義忠、姜寶軍、張細漢在申請順德格林柯爾變更登記過程中,使用虛假證明文件以6.6億元不實貨幣置換無形資產(chǎn)出資的事實存在,但該行為系當?shù)卣С猪樀赂窳挚聽栠`規(guī)設(shè)立登記事項的延續(xù),未造成嚴重后果,且相關(guān)法律在原審時已進行修改,使本案以不實貨幣置換的超出法定上限的無形資產(chǎn)所占比例由原來的55%降低至5%,故顧雛軍等人的行為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原審認定科龍電器在2002年至2004年間將虛增利潤編入財會報告予以披露的事實存在,對其違法行為可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但由于在案證據(jù)不足以證實科龍電器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的行為已造成刑法規(guī)定的“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后果,不應(yīng)追究相關(guān)人員的刑事責任;原審認定顧雛軍、姜寶軍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柯爾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且適用法律錯誤,不應(yīng)按犯罪處理,但原審認定顧雛軍、張宏挪用科龍電器2.5億元和江西科龍4000萬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顧雛軍及其辯護人提出的科龍集團欠格林柯爾系公司巨額資金的意見,與事實不符,不能成立。顧雛軍、張宏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挪用資金罪,且挪用數(shù)額巨大。鑒于挪用資金時間較短,且未給單位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依法可對顧雛軍、張宏從寬處罰。根據(jù)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相關(guān)規(guī)定,作出上述判決。